揭开药品包装盒这些数字的“秘密”
场景一:家里
老公,这药品过期了,“核准日期2013年4月,保质期48个月”医院怎么还发给我呢?
但这个药品的“生产日期是2018年9月,修改日期是2014年5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场景二:医院
药师,这个注射剂的“生产批号20180406”和“生产日期20180426”相差20天,有没有问题?
尴尬微笑脸……
有人拿着说明书或药盒来医院表示药品过期了,但我们看了就知道,这是患者对说明书的核准或修改日期、药盒上的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等数字存在误区。有人认为药品和说明书是同一时间包装,说明书上的核准或修改日期应与药品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一致,但真相可不是这么一回事哟,关于这些数字可都是潜藏着“秘密”的呢。让我们来一一揭晓吧。
核准日期VS修订日期
说明书上的核准日期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此说明书时的日期。但是由于药品在上市前的安全性研究中存在客观的局限性,例如病例少、研究时间短、试验对象年龄范围窄等,因而在药品不良反应方面会存在时滞现象,或者有需要扩大或删除适应症的需求等不确定因素,这就决定了药品说明书的修改是动态的、不断完善的。因此,国家药监局批准修订某个企业某个药品说明书的日期,这也就是药品说明书修订日期的由来了。这两个日期的概念都是针对说明书而言的,与药品本身的效期计算无关。
回顾第一个场景,该药药品说明书的核准日期是2013年4月,修改日期是2014年5月,说明这个药品可能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了它的一些新的适应症状,或者是新的不良反应,导致需要及时修改说明书,也就是说最新修订说明书的日期是2014年5月。
总结关键知识点一:核准日期和修改日期是说明书的标志,这两者说仅仅针对该说明书,与药品效期无关,因而并不能与药品生产日期混淆。
那到底怎么看这个药品有没有过期呢?
来看下一个知识点。
生产日期VS有效期(或失效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药品的包装上必须标明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或失效期)这三项内容,企业一般使用一组阿拉伯数字或数字加字母的形式来标示,与我们日常生活相关的主要有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
生产日期
生产日期是指某种药品完成所有生产工序的最后日期,如某产品生产日期是20170201,说明这批产品是2017年2月1日生产的。
药品生产日期是根据药品实际生产(投料)的年、月、日来决定的,每天都有生产,每天都有一个生产日期。
在我国,药品批号多与药品生产日期相联系,并把批号作为识别药品新旧程度甚至推算药品有效期的依据。但这并不就认为,药品批号=药品生产日期。药品批号编制的规定带有一定的专业性质,对药品使用者来说并不能从中理解到生产过程的有关信息;对药品生产者来说,如果既要把涉及到药品生产过程中影响药品质量的关键工艺或设备反映出来,又要满足批号表示生产时间的要求,批号往往变得很长,批号标识可能因此增加难度和成本。可见,把批号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硬性联系起来,具有不合理性。所以生产日期与生产批号并不是一定具有对等性。而场景二中男子恰恰是误将药品的生产批号等同于生产日期,但药品本身效期是没有问题的。
有效期
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超过这个期限,则不能继续销售、使用,否则按劣药查处。
药品有效期的格式
1.国产上市药品有效期怎样表示呢?
(1)直接标明失效期
失效期:某年某月,是指该药在该年该月的1日起失效。如标有“失效期:2016年10月”的药,只能使用到2016年9月30日。
(2)直接标明有效期按年月顺序,一般表达为有效期至某年某月,或数字,是指该药可用至有效期最末月的月底。这是最常见的表示方法,如左图标有“有效期至2020/03”的药,该药可用到2020年3月31日。也可表达为“有效期至2020年3月”“有效期至2020.03”等,年份用4位数表示,月份用2位数表示(1~9前加0)。
(3)标明有效期年数或月数这种方式标出的药品有效期,可根据药品生产日期推算,一般规定生产日期即批号用6位数字表示,前两位表示年份,中间两位表示月份,末尾两位表示日期。也有用7或8位数字表示,前两位表示年份,中间两位表示月份,中后两位表示日期,末尾数字的含义一般只有生产者知道。如标“批号1802127”,有效期30个月的药,其有效期是到2020年8月。
2.进口药品有效期表示
进口药品常以“Expirydate”(截止日期)表示失效期,或以“Usebefore”(在……之前使用)表示有效期。各国药品有效期的标注不完全相同,有时难以辨别,为避免造成差错,应了解不同的写法,并注意识别。
在标明有效期的同时,一般标有生产日期,因此可以按照生产日期来推算有效期限为多长。
值得注意的是,药品的有效期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限制的,这就是药品的标签及说明书中所指明的贮存方法。如果贮存方法发生了改变,药品的有效期就只能作为参考,而不是一个确定的保质时间了。一旦药品从原包装内分出,如拆开盒子、打开瓶盖等开始使用时,则不再适合长期保存,应及时使用。由于贮存条件的差异,即使在有效期内,若药品外观性状如颜色、气味、形态等发生变化,也不可服用。小编建议患者应认真阅读说明书中药品的保存条件,并按其中对温度、湿度、光照等的要求条件下保存药品。
一般来说,从医院流通出来的药品都会经过严格的入库、出库核查及药师核对等层层把关,不会出现过期药品情况。但凡事无绝对,小编还是建议大家最好每隔3个月就检查一次家中药品是否过期,特别是常用药,及时清理是避免药品过期最好的方法。定期检查还可以防止重复开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金钱和药品浪费。
总结关键知识点二、药品的生产批号并不完全等同于生产日期,计算药品效期要看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并且需按照说明书中条件合理贮存药品。
最后奉上一点小贴士:对于过期药品,请尽量投进专门的药品回收箱内,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给不法商人牟利。希望本文能帮助大家了解药品说明书核准日期和修订日期、药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的标示方法及具体含义,在用药时发现药品标签中数字的“秘密”,确保不服用过期的药品,真正保证用药的安全、合理、有效。
审稿:广东省药学会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陈家琪/陶玲/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邹海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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