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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时窗户坠落砸伤绿化工 该谁负责?
2025-11-07 09: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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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从天降,64岁绿化工被玻璃砸伤
这起意外发生在2015年10月1日上午,现年64岁的康老汉当时是小区的绿化工,当天他正在楼下草坪里正常作业。不一会,康某突然听到头上一声巨响,他还没反应过来,全身上下就像遭受了突来的大雨,玻璃碴落在了其身上。康某当时就头破血流,昏倒在地。绿化公司人员发现后第一时间报警和拨打120急救电话,康某被立即送进了医院抢救。
经医院检查,康某急性重型颅脑损伤,左顶硬膜外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左顶骨、颞骨、颅底骨折。医生表示,这起意外事件中,康某还是足够幸运的,当时一处外墙玻璃直接从11楼落下,主体部分落在了1楼的防盗窗上。经过住院治疗,康某的伤情逐渐痊愈,他累计住院34天。
好端端的干着活,遭遇了这样的意外伤害,康某出院后,向11楼住户殷某和装修工人李某讨说法。没想到,涉事的两人踢起了皮球。殷某认为,窗户掉落是因为装修工人李某砸墙时没有提前拆除外墙窗户,而是直接砸窗户底部的墙面导致窗户坠落的,自己与李某是承揽关系,应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装修工人李某认为自己是受殷某之托砸墙,是一种雇佣关系。自己并没有不当操作,对殷某的住房也没有管理责任和防护安全责任。且小区物业规定改造外墙体必须要先安护栏,殷某没有安护栏是导致事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由殷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面对涉事两人的推诿,康某是又气又急,无奈之下,他一纸诉状,向徐州鼓楼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法院判令殷某和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作为绿化工人,在涉案小区从事绿化工作属于其正常的工作职责,原告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依法无须承担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殷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康某各项损失共计47645.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