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公安“四项制度”推动涉企执法规范高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安机关处于执法司法工作第一线,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以规范涉企警情处置和提升涉企案件侦办质效为切入点,创新推出涉企执法“四项制度”,推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建立涉企警情每日回访制度。分局情指中心对涉企警情实行“当日全回访”制度,对民警出警速度、处警态度、规范程度、处理结果、企业满意度等逐项进行回访,对出警不及时、态度不端正、处警不规范的,一律推送督察法制大队和机关纪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确保每一起涉企警情快速、规范、准确处置。今年累计回访涉企警情48起,报警人满意度达97.3%。
创新涉企警情每月研判制度。分局情指中心责成专人每月对涉企警情进行分析研判,精准了解企业需求,深入排查涉企纠纷、提前掌握涉企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推送至相关相关业务大队和属地派出所进行处置,确保企业需求尽快得到解决,涉企矛盾纠纷及早得到化解、涉企违法犯罪及时得到处理。今年以来,通过分析研判涉企警情,及时发现化解矛盾纠纷9起。
健全涉企案件重点侦办制度。持续健全涉企案件侦办制度,在“专案侦办”的基础上,推开“三长盯办”制度,即根据案件性质和大小,分别由派出所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局长盯办。同时,强化数据支撑,建立涉企案件“优先研判”制度,推动案件快侦快破、及时挽损。2022年3月17日,东河区某企业被盗,东河区公安分局立即启动涉企案件侦办机制,于18日凌晨6时,迅速将嫌疑人成功抓获,并将被盗的铝轮毂、铝屑全部追回。
探索法律适用集体会商制度。在严格执行《受案立案工作规范》《案管工作人员职责及考核细则》等制度机制、持之以恒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对涉企案件法律适用慎之又慎,全面推行办案单位、法制部门、分管局领导会商制度,对疑难涉企案件一律实行集体通案制度,确保每一起涉企案件都能做到程序严格规范、法律适用准确,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今年以来,通过集体会商化解经侦疑难积案2起。